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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资产经营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马辉发布时间:2019-11-18浏览次数:1769

各部门、各中心:

按照学校《关于对全校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的通知》的要求,现将资产经营公司固定资产清查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查范围

资产经营公司各部门(中心)固定资产(各类仪器设备、空调、家具)的使用、处置情况。

二、清查工作安排

(一)、各部门、各中心上报本部门的资产清查员,具体要求如下:

1、确定人选后上报姓名、工号(没有工号使用部门负责人姓名和工号)

2、会操作电脑,熟悉office或wps办公软件。

3、11月14日下班前报送各部门(中心)的资产清查员信息综合办李兆华。

(二)资产清查员培训

1115日起对各部门(中心)资产清查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江苏省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19版》的操作和维护以及资产清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通知

(三)按流程进行清查

 各部门(中心)资产清查员按照资产管理系统中的帐面资产清单自查实物,重点检查账实不相符的情况,相关要求如下:

1、对退休、调离等变动人员的资产进行核实,填写资产调拨单,及时办理调拨手续,确保不出现非本部门人员使用本部门名下资产的情况。

2、资产清查后确保资产名称、规格型号、存放房间、使用人、资产标签等信息准确无误,做到账物相符,并确保本部门资产使用人均为本部门在职职工。

3、单价超过10万元的仪器设备,每台要有使用记录和维修记录等。

4、确属实物下落不明、查找不到,须由现管理使用部门将相关情况详细说明并由部门负责人、资产清查员签字后,送交综合办李兆华。

5、对于闲置资产,使用部门报综合办李兆华,后期公司统一调拨给需要的部门。对于经维修仍没有使用价值且达到上级规定报废年限的设备,资产清查员可通过资产管理系统调拨到本部门待报废库,按报废程序,提交报废申请,综合办会安排抽查核实,办理报废处置手续。在报废手续未完成之前,使用部门承担保管责任,确保账物相符。

6、检查本部门(中心)使用和保管资产标签粘贴情况,标签脱落的及时补打粘贴。

7、自查、调拨及报废等账务调整完成后,请撰写本部门资产自查报告,打印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盘亏(盘盈)单、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统计表,经本部门资产清查员、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综合办李兆华。

8、各部门(中心)自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 “资产自查报告、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盘亏(盘盈)单、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统计表”报送截止日期为11月25日。对于不按规定时限报送相关清查材料的部门,公司将暂停办理资产相关业务。

9、综合办资产清查工作联系人:

李兆华,电话:86585500   ,办公室:沁园2号楼414

殷晓磊,电话:86585600   ,办公室:沁园2号楼417

相关附件的获取以及相关工作问题请随时联系。

特此通知。

 

附件:

1.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调拨申请单

2.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

3.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盘亏(盘盈)单

4.南京审计大学固定资产盘点清查统计表

5.资产自查报告(模板)

附件表格1-5.docx

 

                                  资产经营公司

                                2019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