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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试行草稿)

发布者:殷晓磊发布时间:2018-10-13浏览次数:1682



一、总体要求

    (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南京审计大学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南审党委宣发(20189号),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努力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公司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系统性、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以问题为导向紧密联系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二)  公司党委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是组织本部门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主要形式,也是严肃公司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提领导干部政治理论修养和领导水平的主要方式和必要路径。

二、组织领导

(三) 公司党委中心组由公司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等组成,公司下属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列席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各二级党支部委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等主要负责人根据学习需要列席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活动,此外还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四)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对公司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负主体责任,对各基层党支部的理论学习负领导责任。

公司党委中心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一名。组长由公司党委书记担任,分管行政的公司领导担任副组长。

组长是中心组第一负责人,负责提出学习要求,审定学习计划,主持学习交流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总结学习情况并对党员干部的学习进行年度考评。

副组长配合组长做好学习协调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检查并督促学员的学习。

公司党委中心组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五)  公司综合办是党委中心组开展理论学习的协调部门,安排秘书1名,负责起草学习计划,准备各种必要的学习材料,通知组员集中学习的时间、地点,做好学习考勤和学习、讨论记录。

三、学习内容

(六) 公司党委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注重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以政治学习为根本,重点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为目的,体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七)公司党委中心组每年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学习计划由综合办公室党务秘书负责起草,交给综合办主任提交党委会审定发布实施。公司党委中心组可根据形势变化或上级要求,在学习过程中对学习计划作出相应的调整或补充。

四、学习安排

(八)  公司党委中心组为确保有集中学习的时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双周三下午是固定的集中理论学习时间。

(九)  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线上学习与线下研讨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党委中心组成员平时应坚持经常性自学,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讨必要书目,并做好自学笔记。根据理论学习需要或党委中心组长要求,可邀请校内外专家学者做专题讲座或辅导。公司党委中心组成员在学习过程中,应当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宽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化理论学习。

五、学习要求

(十) 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应当坚持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公司党委中心组在集中学习时,成员要按照事先布置的主题准备发言提纲或书面材料。发言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切合主题并有一定理论深度,有助于对全校面上的理论学习起示范指导作用。

(十一)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专题辅导、调研等形式,党委中心组成员每年应结合本职工作至少完成一篇心得体会、调研报告或理论研讨文章。

(十二)严格遵守公司党委中心组学习考勤制度,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事前要向组长请假,自学与集中学习时,需用专用学习笔记本做好学习笔记。公司党委中心组成员需保管好学习笔记,根据需要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