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资产经营公司劳务用工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使薪酬管理和员工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以激励员工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资产经营公司薪酬管理和绩效目标的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总务委员会年度考核工作办法,特制订本部门劳务用工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2.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公司劳务派遣、劳务合同员工。
有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考核年度上半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现部门参加考核;下半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原部门参加考核。
2.新签约未满半年的员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级、不列入评优指标基数。
3.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病假、事假等累计半年以上的人员等。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及分值比例
具体考核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①工作量 40%
②出勤情况20%
③受表彰情况10%
④服务对象满意度20%
⑤参与部门管理及活动情况 10%
2.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标准如下:
①按工作量进行排名,名次在参评人数的前15%;
②考勤全勤者优先;
③未发生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其他考核等次根据考核的实际情况确定,对技术条件和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进行淘汰。
四、考核组织
1.成立公司劳务用工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负责本部门劳务用工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工作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王永谦
成员:蒋永上 郑建新 涂云涌 董国辉 王庭华
徐先发 董敬明 钱猛勇 王爱民
陶文宝 郭 娟
公司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
2.按以下流程实施考核
①劳务用工员工完成总结
劳务用工员工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需亲笔签名),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②部门初评
各部门、各中心依据参评人数情况开展初评工作,人数30人及以上的成立考核小组,由小组评定考核等次,人数少于30人的由部门负责人评定考核等次。初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劳务用工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③综合评议
公司考核工作组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各部门初评结果,参考员工工作量、受表彰情况、出勤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参与部门管理及活动情况等,评议出员工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限额为参评总人数的15%。
④公示申诉
向公司全体劳务用工员工公布年度考核结果,征求职工意见,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公司考核工作组反映。
⑤结果公布
考核的最终结果发文公布,并发布在公司网页上。考核结果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晋级调薪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公司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产经营公司劳务用工
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