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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经营公司劳务用工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者:殷晓磊发布时间:2018-12-18浏览次数:1874



为建立健全资产经营公司劳务用工员工的激励约束机制,使薪酬管理和员工管理更加科学合理,以激励员工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根据资产经营公司薪酬管理和绩效目标的相关文件规定,参照总务委员会年度考核工作办法,特制订本部门劳务用工员工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2.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3.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

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公司劳务派遣、劳务合同员工。

有以下情形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考核年度上半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现部门参加考核;下半年工作岗位变动人员,在原部门参加考核。

2.新签约未满半年的员工,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级、不列入评优指标基数。

3.下列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病假、事假等累计半年以上的人员等。

三、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及分值比例

具体考核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主要考核指标如下:

工作量  40%

出勤情况20%

受表彰情况10%

服务对象满意度20%

参与部门管理及活动情况  10%

2.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标准如下:

①按工作量进行排名,名次在参评人数的前15%

②考勤全勤者优先;

③未发生服务对象的有效投诉。

其他考核等次根据考核的实际情况确定,对技术条件和工作表现不符合岗位要求的进行淘汰。

四、考核组织

1.成立公司劳务用工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负责本部门劳务用工员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工作组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王永谦

成员:蒋永上  郑建新  涂云涌  董国辉  王庭华 

      徐先发  董敬明  钱猛勇  王爱民

陶文宝   

公司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

2.按以下流程实施考核

①劳务用工员工完成总结

劳务用工员工填写《职工年度考核表》(需亲笔签名),对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②部门初评

各部门、各中心依据参评人数情况开展初评工作,人数30人及以上的成立考核小组,由小组评定考核等次,人数少于30人的由部门负责人评定考核等次。初评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劳务用工员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综合评议

公司考核工作组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根据各部门初评结果,参考员工工作量、受表彰情况、出勤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参与部门管理及活动情况等,评议出员工年度考核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限额为参评总人数的15%

公示申诉

向公司全体劳务用工员工公布年度考核结果,征求职工意见,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公司考核工作组反映。

⑤结果公布

考核的最终结果发文公布,并发布在公司网页上。考核结果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晋级调薪及奖惩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由公司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资产经营公司劳务用工

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2018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