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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8年10-12月党费的通知

发布者:马辉发布时间:2019-01-03浏览次数:7732

资产经营公司全体党员: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的一种表现。它不仅可以为党组织提供活动经费,给党组织以经济上的帮助,更重要的是可以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按照党章规定,党员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

       交纳党费是每个党员的义务,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党费不得拖欠或不交,党员连续六个月没有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组织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为进一步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党员同志将2018年10月-12月党费,于2019年1月8日前缴纳

缴纳方式:

        a.微信转账

微信号:17092504888

        b.银行卡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汉府支行营业室

账  号:621723 430100 2017 022

户  名:殷晓磊

由资产经营公司综合办公室收齐汇总后于2019111日上交组织部。

资产经营公司党总支

201913


附件:资产经营公司党员10-12月份党费.xls